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40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678号)精神,经学校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现确定郑州大学段智勇等300名青年教师为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把青年教师培养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培养培训体系,着力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和整体素质。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实行目标管理。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青年骨干教师的考核管理。我厅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督促检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
三、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各高校须匹配等额经费资助。非我厅资助经费高校,按经费渠道由其主管部门解决,民办高校自筹经费解决。学校应建立专项经费使用档案,合理安排,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附件: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及项目经费明细表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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